粮农组织港口国措施协定将成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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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的协定,检查人员将更易于对靠港渔船实际捕捞鱼品进行检查。

2016516日,罗马 – 即将生效的《港口国措施协定》是粮农组织倡导的一项开拓性国际协定。它将使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IUU捕鱼)变得更加困难。

目前已有30个成员正式交存了加入书,《港口国措施协定》生效所需门槛已经达到并进入倒计时阶段,2016年6月5日,这个世界上第一份专门针对非法捕鱼的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协定将成为国际法。

通过交存其加入书而正式承诺遵守协定的29个国家*和作为单一缔约方的欧盟*共占2013年全球鱼品进口量的62%以上和鱼品出口量的49%,总价值分别超过1330亿美元和1390亿美元。

每年IUU捕鱼数量可达2600万吨,价值高达230亿美元。它同时也破坏了为确保全球渔业可持续发展和负责任鱼类资源管理所付诸的努力。

“打击非法捕鱼的努力即将进入一个新时代。通过拒绝为不法渔民提供避风港和进入市场,《港口国措施协定》将带动海产品行业朝着更加可持续的方向迈进,并在整个水产供应链中产生显著的涟漪效应,”粮农组织总干事若泽·格拉济阿诺·达席尔瓦说。

“任何国家都不应成为IUU捕鱼者不履约的避风港,”他补充说,敦促更多国家批准该条约。

条约将如何发挥作用

“港口国措施”是即将生效的条约的核心内容,系指针对入港的IUU渔船所采取的查验行动。

新条约要求签约方指定专供外国船只使用的港口,以便于管控。这些船舶必须提前申请入港许可,并向当地的主管机构提供诸如所载鱼品等相关信息,并允许对其航海日志、许可证、渔具和实际货物等进行检查。

重要的是,该协定呼吁各国拒绝那些涉及IUU捕鱼的船只入港或对其进行检查,并采取必要的行动。为了支持这项工作,该协定还要求各签约方履行在区域和全球层面对所发现的非法捕鱼船只进行通报的义务。

《港口国措施协定》适用于对任何港口的使用,因此,即便那些仅是入港加油的船舶也将必须履行检查要求。

防止不法渔民将其“不义之财”卸载上岸的做法增加了此类渔获物进入国内和国际市场的难度。与大多数监控和监视计划相比,港口国措施能够非常经济有效地遏制非法捕捞活动。

为协定的实施提供支持

在某些情况下,一些沿海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通常拥有世界上最具吸引力的渔场,实施《港口国措施协定》面临困难。为此,粮农组织投入大量资金,通过能力建设项目,支持落实港口国措施。鉴于《港口国措施协定》即将生效,粮农组织发起了一系列国家、区域和区域间举措,包括一项旨在促进实施该协定的全球能力建设计划。


* 加入协定的国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如下:澳大利亚、巴巴多斯、智利、哥斯达黎加、古巴、多米尼加、欧盟 - 成员组织、加蓬、几内亚比绍、圭亚那、冰岛、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缅甸、新西兰、挪威、阿曼、帕劳、韩国、圣基茨和尼维斯、塞舌尔、索马里、南非、斯里兰卡、苏丹、泰国、汤加、美国、乌拉圭、瓦努阿图。


(来源: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