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6日,《求是》杂志2020年第12期刊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文章《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全文如下: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悠悠万事,吃饭为大。粮食安全是关系国运民生的压舱石,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粮食安全更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对粮食加工、物流中转、终端配送等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受个别国家限制粮食出口等因素影响,引发国内对粮食安全的关注和担忧,也给我国粮食安全带来多年未有的压力和考验。

“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针对疫情影响多次强调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深刻指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如此严重,但我国社会始终保持稳定,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稳定供给功不可没。”4月1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了包括“保粮食能源安全”在内的“六保”要求,作为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经济界委员时特别强调,“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并对强化“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考核,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等提出明确要求。这些重要指示和部署,统揽粮食安全保障各环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做好当前及今后的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疫情发生以来我国粮食供应保障有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生活物资保障组要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抓紧抓实粮油保供稳价,助力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共下“一盘棋”,加强统筹,协同联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迅速行动,强化央地协同、区域协同、产销协同、企业协同,建立健全四项制度机制,全力保供应和稳市场。建立湖北与湖南、河南、安徽、江西等周边五省粮油供应联动保障机制,全力支援保障湖北省和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粮油供应。坚持全国粮油市场日监测日报告机制,常态化调度运行情况,及时监测、分析和预警。建立重点粮油市场快速调度机制,对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即知即报,确保快速应对、妥善处置。健全重点加工企业保供协作机制,将全国540多家重点粮油加工企业纳入机制,随时调度企业生产、销售和库存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粮油加工、流通、供应有力有序。

打好“主动仗”,抓住关键,精准发力。突出重点地区。专门制定湖北省和武汉市粮油供应工作方案,协同当地粮食部门加强市场监测和粮源组织,确保粮油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自2月初至4月底,湖北、北京及周边省份150多家重点企业累计销售大米180多万吨、面粉630多万吨、食用油170多万吨,有力保障了市场供应。突出重点举措。各地积极增加粮油供应,组织扩大原粮加工,快速补充成品粮油库存,36个大中城市及价格易波动地区的成品粮油库存能满足20天以上供应量,武汉达到30天以上;合理安排政策性玉米公开拍卖和小麦、稻谷竞价销售,增加投放储存在湖北省的最低收购价中晚稻,有效发挥了政策性粮食的“调节器”作用。突出重点企业。各地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主动担当作为,自觉服从统一调度安排,中粮集团等大型粮油企业积极响应号召,迅速开足马力生产,增加粮油产品供应,以实际行动履行社会责任。

聚焦“关键点”,稳定预期,强化服务。疫情发生以来,为消除广大人民群众关于粮食供应的疑虑,采取新闻发布、答记者问、专家访谈等方式,加强宣传报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理性采购,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解决好东北地区农民因封村封路等防控措施导致的卖粮慢问题,将东北地区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期延长1个月至3月底,精心组织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确保“种粮卖得出”。秋粮旺季收购圆满完成,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秋粮近1.8亿吨,没有发生大范围“卖粮难”。为帮助粮油企业破解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支持政策,协助解决防疫物资、岗位用工、物流运输、港口通关等实际问题,积极协调满足原料、辅料、包装等需求,加强粮油企业信贷和贴息资金支持,保障企业合理资金需求。截至4月底,全国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开工4800多家,占比达到90%。

当前,我国粮食市场供应充足,总体保持平稳态势。在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中,我国没有动用过中央储备粮,除个别市县,绝大部分地区也没有动用过地方储备粮。在疫情防控的大战大考中,我国粮食加工流通和调控保供能力经受住了考验。这充分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保供稳价政策举措是科学有效的,关于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是我国制度优势在粮食安全领域的生动体现。

二、客观准确认识我国粮食安全形势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加之沙漠蝗、东南亚旱灾等因素影响,不可避免地冲击国际粮食供应链,影响全球粮食供需平衡,加大国际粮价波动幅度。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粮食贸易环境,解决好中国人的吃饭问题,我们的信心和底气从哪里来?

从供需总量看,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取得历史性的“十六连丰”,连续5年总产量稳定在6.5亿吨以上,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基础更加稳固。2019年,全国稻谷和小麦产量共计3.4亿吨,按14亿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每天0.67公斤,比当年人均实际食用消费量高出0.12公斤。目前,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470公斤,远高于人均400公斤的国际粮食安全标准线。粮食安全基础在生产,根本在耕地,命脉在水利,出路在科技。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推动良种、良机、良法、良田深度融合,增添了保持粮食供需总量平衡的后劲。

从库存家底看,我国粮食仓储设施规模不断增加、功能显著提升、仓储能力明显增强,总体达到了世界较先进水平。粮食库存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粮食库存消费比远高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安全警戒线水平,稻谷、小麦均能满足1年以上消费需求。政府储备是守底线、稳预期、保安全的压舱石。近年来,中央储备规模保持稳定,地方储备严格执行“产区保持3个月、销区保持6个月、产销平衡区保持4个半月”要求。政策性库存是国家实行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等政策形成的库存,包括稻谷、小麦、玉米等品种,这部分库存数量也相当可观。2019年,国家扎实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摸清了粮食“家底”,强化了粮食管理,确保粮食库存充实。

从市场流通看,我国以“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为抓手,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加快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和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成效明显。目前,全国小麦、稻谷、玉米、大豆年加工处理能力分别达到2.2亿吨、3.9亿吨、3.2亿吨、1.2亿吨;全国粮食商流、物流市场达到500多家,粮食期货交易品种涵盖小麦、玉米、稻谷和大豆等主要粮食品种;建成一大批综合性粮食物流园区,搭建了规范统一的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连续两年成功举办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一些区域性粮食展洽活动特色鲜明,产销合作组织化程度和粮食流通效率不断提高。

从应急能力看,针对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等引起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风险,我国已建立起了符合国情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目前,全国有粮食应急加工企业5388家,成品粮日加工能力在百万吨以上;粮食应急供应网点44601家,应急配送中心3170个,应急储运企业3454个,依托健全的粮油配送供应网络,能够迅速将米面油投放到终端消费市场;国家级粮食市场信息直报点1072个,地方粮食市场信息监测点9206个,基本覆盖了重点地区、重点品种,能够密切跟踪粮食供求变化和价格动态。全国31个省(区、市)制定了省级粮食应急预案,587个市(地)、2440个县建立了区域性粮食应急预案。同时,充分发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中央储备粮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两项考核“指挥棒”作用,逐级压实各级政府和储备承储企业粮食应急责任,做到对粮食安全各负其责、守土尽责。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我国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守“中国粮食、中国饭碗”,主粮品种的自给率高,为应对全球粮食市场波动提供了坚实基础。近年来,我国口粮即稻谷和小麦的产量均大于消费量,进口量仅占国内消费量的2%左右,主要用于品种余缺调剂,口粮供应并不依赖国际市场,饭碗仍然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上。以大米为例,2019年我国进口255万吨,同比下降53万吨,进口仅占我国大米消费量的1.8%,且出口量大于进口量,国内大米市场供给充足。从价格波动情况看,与近年国际市场粮价数次大幅波动相比,我国粮价总体保持平稳。比如,2018年上半年国际市场小麦价格大幅上涨,2019年上半年国际市场玉米价格大幅上涨,但国内小麦价格和玉米价格在此期间表现稳定,均在合理区间内小幅波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际大米价格上涨至近7年来高位,国内口粮价格仍总体保持稳定。从大豆进口看,我国大豆对外依存度较高,进口大豆主要用于生产豆油和豆粕。目前,全球大豆供应充裕,库存处于历史较高水平,疫情对国内大豆的供应和价格影响有限。

总体来看,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和粮食消费大国,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持续增强,库存充实、储备充足、供给充裕,端好中国人饭碗的物质基础坚实,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2019年,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39个世界粮食日到来之际,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粮食安全》白皮书,集中展现了我国保障粮食安全的伟大成就,系统宣示了我国粮食安全的政府立场和政策主张,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反响。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国粮食中长期供求仍呈紧平衡状态,当前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影响粮食安全的潜在风险隐患也在增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任何时候都要绷紧这根弦,坚持底线思维,精准研判、清醒审慎,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守好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三、切实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粮食安天下安、粮价稳百价稳,粮食问题无小事。新冠肺炎疫情对粮食安全的现实考验,再次彰显了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性,也给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课”。在粮食安全问题上,要从战略上看,看得深一点、远一点,不能只算经济账,还要算好政治账和安全账。作为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依靠进口保吃饭是不现实的,饭碗里必须主要装我们自己生产的粮食。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六稳”和“六保”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防范化解粮食领域风险挑战,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充分发挥储备调节作用,创新完善粮食宏观调控。在现代粮食宏观调控中,政府储备是必要的物质基础。实行政府储备规模动态调整,优化储备粮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根据需要增加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结合粮食市场供需余缺、价格波动和预期情况,合理把握储备吞吐节奏和力度,加强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协同运作,充分发挥调控市场、稳定粮价的作用。围绕稳定粮食供给,突出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导向,落实落细粮食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统筹抓好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鼓励支持大中型粮食贸易、加工企业直接入市,协调做好信贷、运力、库容等保障,推动形成主体多元、渠道多样、优粮优价的市场化收购新格局,确保不发生“卖粮难”,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强粮食产后服务、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不断增加粮油产品有效供给。聚焦增强调控实效,健全完善粮食监测预警体系,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深入实施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专项管理,创新调控手段,加强精准调控,保障区域平衡和季节平衡,保持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搞好搞活粮食市场流通,着力增强粮食供应链韧性。我国粮食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对跨区域粮食流通提出了新要求。随着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多种经营业态蓬勃发展,粮食流通领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要因势利导,加快推进粮食流通现代化,着力建设链条优化、衔接顺畅、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增强粮食系统抗击各类风险冲击的能力。以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为龙头、区域性粮食交易平台为骨干,发展大宗粮食现货交易,打通供应主动脉。统筹推进成品粮批发市场和零售终端建设,发展“网上粮店”等新业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畅通供应微循环。大力实施粮食现代物流工程,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规划,以精准补齐设施短板、优化设施资源配置、服务产销衔接为重点,谋划建设一批集仓储、中转、加工、配送、应急于一体的粮食物流重大项目,推动多式联运无缝衔接。创新完善粮食产销合作,鼓励产区、销区、平衡区签订政府间合作协议,在粮源基地、订单采购、仓储物流、加工转化、销售网络等方面深化合作,积极构建“1+N”产销平台模式。加快培育我国的国际大粮商,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粮食安全合作,统筹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防范输入性、传导性风险。

健全完善供应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认真总结疫情防控期间粮食应急保供稳价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指导各地制修订区域粮食应急预案,完善涵盖中央、省、市、县的四级粮食应急预案。以现有成品粮油批发市场、骨干应急加工企业、粮食购销企业等为依托,统筹建设一批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改造建设一批原粮成品粮加工、主食加工储运配送等功能齐全的省、市、县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提高区域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择优选定一批在疫情防控保供稳价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大型粮油企业,统一授牌、重点扶持,不断提高粮油应急保障效能。夯实地方政府粮食应急主体责任,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保障,形成逐级保障、层级响应、小灾省域内自救、大灾区域救助的粮食应急保障机制。加快建设统一的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指挥中心,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对接协同联动,发挥好应急值守、监测防控、应急处置等功能作用。

创新强化粮食执法监管,鼓励支持企业依法经营。加快推动粮食安全保障立法修规进程,支持各地出台粮食安全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加强常态监管和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支撑。建立健全与中央储备垂直管理相适应的监管体制,加强粮食监管执法力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大力推进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建设中央储备粮库存动态监管系统,实行在线监控、远程监管。拓展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办好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对群众反映的涉粮问题和案件,一经查实则严肃处理。加强粮食市场化收购监管和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求是》(2020年第12期)